账 号: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商家入驻
当前位置:首页 - 商家入驻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

发布时间:2016-01-26 浏览:4588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

 
  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
 
  甲方: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巨大的优质消费者资源,且甲方的www.zgzmdj.com是全国最大的有着巨大购买力的B2C网上销售平台,本着共同发展、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乙方商品在网上销售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形式
 
  1.1定义
 
  是指乙方利用甲方资源和服务(除仓储服务、配送或自提)完成产品的销售、货款支付、等一系列销售或售后流程的经营模式。
 
  甲方是指以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代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处理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如签订、修改、终止本合作协议、负责财务对账、收取费用、向乙方下达指令、向乙方发出通知、发布规则、接收乙方通知等)。
 
  1.2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资源和服务:
 
  1)前端网站:提供www.zgzmdj.com前端网站。
 
  2)交易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3)代销商品。乙方将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商品给甲方代为销售,有甲方统一以甲方名义为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商品发票。
 
  4)乙销商品:乙方在甲方网站上销售自己商品,有乙方以乙方名义为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商品发票
 
  1.3双方同意:
 
  1)1.2-3项的服务由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并直接与乙方结算;同时提供商品发票。
 
  2)甲方销售乙方货物的,甲方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约定成本与乙方结算,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商品发票。
 
  3)成本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每件商品按照固定价格结算,详见具体采购单
 
  ②每件商品按照销售额*(1-毛利保证率)结算。
 
  乙方确认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某个环节发生争议的,乙方只向该环节服务及发票提供者进行交涉并依法行使权利,服务及发票提供方以外方只承担协助义务。
 
  乙方承认本协议附件之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作为本协议的其他当事方,同时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业务划分规定向各方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权限内做出之任何行动、指令,乙方皆视为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各方之行动、指令予以遵守及承认。
 
  2.乙方经营类目与甲方毛利保证率
 
  2.1乙方经营的类目及商品须遵循以下规定:
 
  ①乙方在甲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②不得从事禁售商品的销售;
 
  ③经营的类目及商品必须具备合法、可销售的许可;
 
  2.2以下为双方约定乙方可在zgzmdj.com上经营的商品类目清单。
 
  经营类目 商品品类
 
   乙方保底价(元)
 
  (第①种方式填写)
 
   甲方毛利保证率(%)(第②种方式填写)
 
  例:光源 例:球泡 例:详见产品清单及底价约定
 
   例:25%
 
  
 
  
 
  
 
  
 
  
 
  
 
  
 
  
 
  
 
  
 
  
 
  
 
  3.收费标准与结算
 
  3.1发票
 
  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购销商品业务一致的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以结算。
 
  3.2平台使用费
 
  平台使用费为人民币元/年(按合同生效日起一个自然年计算)。乙方首次平台使用费须于合同生效后7日内交付甲方,此后每年应在合同到期前15日内足额交付。
 
  3.3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人民币元。在合同终止且乙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如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且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致使甲方遭受国家有关机关处罚、裁决赔偿等损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归还乙方,且乙方同意该保证金不计算任何利息。如乙方擅自关平台或以任何借口停止经营行为,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形决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发生本协议约定情形,甲方扣划了保证金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自乙方销售款中扣划。
 
  3.4毛利保证率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毛利保证率标准为:乙方的产品销售额×产品对应的佣金比率(见本协第2条列表)。
 
  3.5其他费用
 
  甲方根据本协议附件向乙方收取的其他费用(详见协议附件)
 
  3.6结算方式
 
  3.6.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作为结算方式。
 
  ①每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日为次月号。
 
  ②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个工作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6.2结算条件:
 
  ①每个结算周期的次日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双方核对一致后安排付款。
 
  ②进入结算期的可结算金额为:可结算金额=本期结算订单总销售额-累计销售退款额相应的扣点-其他相关费用。
 
  4.销售目标管理
 
  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达到元销售额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①解除本合同。
 
  ②改变收费标准。
 
  5.乙方入驻资质
 
  5.1基本资质
 
  ①乙方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必须有产品的销售资格。
 
  5.2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协议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即乙方相应可证明其向甲方提供商品属合法经营的当期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或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甲方核对及备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立即注销该乙方帐户,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等);
 
  ③乙方所经营门类商品国家需要具备的相关认证;(见附件)
 
  ④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
 
  5.3如乙方所提供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文件已经失效,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重新提供一套经有关部门、单位年检、年审、重新认证、授权的相应证明文件、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甲方进行年度核对及备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或提供文件不及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平台(包括商品展示系统、网上支付系统、商品销售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并不断提供和改进技术,维护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使乙方在甲方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6.1.2合同生效及乙方的资质通过甲方审查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用户名登录前台查看。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删除乙方发布的违规信息,有权视乙方违规情况暂时停止或永久性地终止与乙方合作。
 
  6.1.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有关信息或停止对该乙方提供服务,对乙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
 
  6.1.4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或移交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6.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6.1.6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甲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乙方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在甲方网站或甲方销售平台上公布乙方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6.1.7甲方保证不对乙方经营商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供货商商品版权及商标权。
 
  6.1.8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在五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的方式表达异议并暂停使用甲方资源和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协议或告知乙方继续按变更前的协议履行。乙方继续使用甲方资源或服务或五日内无书通知的将表示乙方接受协议的变更。任何变更一经乙方前述行为承认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乙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乙方和甲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乙方与甲方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6.1.9甲方有权让第三方代甲方履行为其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亦可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资源,甲方转让时以保证乙方继续使用该资源为原则。
 
  6.1.10甲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甲方进一步保留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甲方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甲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乙方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6.1.11乙方对甲方资源和服务的使用为非独占使用,甲方有权将该资源和服务提供给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6.1.12甲方有权为所销售的商品办理相关保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办理投保和理赔等手续。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用户名”:即乙方完成商家注册流程后,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密码共同使用的帐号名称,又称“商家用户名”。乙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的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在使用甲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甲方的规则、流程及相关规定;
 
  6.2.2乙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需要的各项审批或许可,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6.2.3乙方保证具有合法的销售权,保证其销售的商品均为获得合法授权的正版商品或具有合法授权的其他商品,不得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利;
 
  6.2.4乙方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执行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承担一切后果;
 
  6.2.5乙方保证其发布于甲方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则;
 
  6.2.6保证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6.2.7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6.2.8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乙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6.2.9乙方同意不对甲方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甲方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6.2.10因乙方的错误操作而造成的退款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2.11乙方同意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6.2.12乙方在此授予甲方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甲方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甲方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乙方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6.2.13乙方保证按本协议及附件要求履行退换货等售后义务。
 
  6.2.14乙方保证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行或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视情节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及企业字号,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6.2.16乙方承诺并未隐瞒任何的其他信息以致足以影响甲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进行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商家平台、冻结账号、资金冻结、终止合作、支付赔偿金等处罚。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甲方被顾客投诉、起诉的:甲方有权选择与顾客和解、调解或诉讼,乙方应承担由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和解或调解支付给顾客的赔偿或补偿、法院判令支付的违约金、法院判令支付的赔偿金、行政机关处罚等),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商誉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本合同签订后至违约行为发生时为止销售产品的总金额×5%),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资金。若乙方的前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一并赔偿。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应与甲方一起参加诉讼或授权甲方代其进行诉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直接出面解决上述诉与非诉纠纷,指令乙方交纳罚款、承担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权利人或顾客)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一切合理支出。
 
  7.2若有顾客向甲方投诉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乙方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方式、宣传图片等侵权或违法的;乙方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的;乙方提供非法服务的;乙方销售的产品被政府或相关有权机构检出有质量问题的;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销售的情形。甲方可作下列处理:
 
  7.2.1甲方对该商品进行即时下架删除处理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授权经营证明文件,乙方应在2日内提交。若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2.2若经查投诉属实,甲方有权采取包括:
 
  1)解除本协议;
 
  2)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3)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到上述行为发生时为止乙方销售产品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中的一项或多项措施。
 
  7.3乙方月投诉未解决率高于5%的,经双方协商15天未解决,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7.4因发生以上条款致乙方被甲方处罚或停止合作,乙方仍需继续执行售后服务并对已售出商品承担一切责任。
 
  7.5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6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或者将网上商铺经营权等其他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者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7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股权所有人之一切行为均代表该方,其违反同之行为视为乙方之行为,乙方应对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8.有限责任
 
  8.1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甲方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8.2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和因此原因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对其造成的损失。
 
  8.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8.4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甲方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8.4.1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
 
  8.4.2通过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8.4.3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8.4.4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8.4.5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9.协议的终止
 
  9.1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不具有延续性。双方若续签新的合作协议需提前15天,双方的结算以合同期当天为截止,未使用完的保证金计入新协议中,乙方须补足新协议中保证金。若双方不再续签协议需提前15天通知,结算以合同到期当天为截止,甲方退还乙方的保证金,30天后甲方应付清乙方所有货款,做好清仓退货处理。
 
  9.2如果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结款条款仍应有效,甲方和乙方仍应遵守。
 
  9.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在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9.4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甲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9.5本协议规定一方具有单方解除权的,该方行使单方解除权且双方履行完协议解除的善后义务以后,本协议终止。
 
  10.不可抗力
 
  10.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争议的解决
 
  11.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1.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1.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12.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2.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2.2本协议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或者增加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本协议附件包括:及甲方制定的、规范双方合作的所有规则,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协议下的签章视为已阅读并明确理解附件内容,且同意上述条款。
 
  12.4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的所有通知,均须到达该方的下列地址方视为有效: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12.5本协议一式3份,乙方执1份,甲方留存2份,三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视为甲方全部公司已盖章)。
 
  甲方:乙方: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附件
 
  之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以下简称“授权相对方”)相关的如下事宜:
 
  一、代表本公司与授权相对方签署、变更、终止《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及其附件(本授权委托书除外)或补充协议;
 
  二、代表本公司与授权相对方进行财务对账事宜;
 
  三、代表本公司收取上述协议中我公司应向授权相对方收取的费用;
 
  四、代表本公司向授权相对方发布上述协议中需要变更的规则、发出指令;
 
  五、代表本公司接收授权相对方基于上述协议向我公司发出的所有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
 
  六、代表本公司处理基于上述协议与授权相对方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被授权人(盖章):授权人(盖章):
 
  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附件
 
  之
 
  供应商(乙方)应提供的合法资质文件
 
  1.基本资质证件---签约供应商为所经营商品的生产制造厂家证件名称
 
  序号 证件名称 资质要求及涉及类别
 
  1.1 营业执照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每年3—5月进行年检;如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1.2 税务登记证 有效期内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效期内
 
  1.4 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1.5 检测报告 所有在平台经营的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商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
 
  1.6 商标注册证 有效期内;注册申请人与生产企业相同;如不同,需提供授权使用或转让使用证明
 
  1.7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有效期内
 
  1.8 产品执行标准 所有进平台经营的商品的执行标准
 
  2.基本资质证件---签约供应商为所经营商品的代理商
 
  序号 证件名称 资质要求及涉及类别
 
  2.1 营业执照 提供签约供应商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
 
  2.2 税务登记证 提供签约供应商和生产商的税务登记证
 
  2.3 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签约供应商和生产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4 生产许可证
 
  2.5 检测报告 所有在平台经营的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商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
 
  2.6 商标注册证 有效期内;注册申请人与生产企业相同;如不同,需提供授权使用或转让使用证明
 
  2.7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提供生产商的条码证书;有效期内
 
  2.8 产品执行标准 所有进平台经营的商品的执行标准
 
  2.9 授权委托书 授权有效期限内;授权方盖章确认
 
  (余下空白)
 
  3.特殊资质证件---特殊商品进店经营所必须提供
 
  序号 证件名称 涉及商品类别
 
  中国国家强制性商品认证证书(CCC) 照明产品/照明设备/照明材料/插头插座/开关/电线电缆/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绝缘产品/绝缘材料
 
  各类荣誉证书
 
   包装物上注明的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应证书
 
  进口商品报关单 进口商品
 
  (余下空白)
 
 点击下载: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   

  免责声明:中国照明灯具网上刊登的所有信息未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或可靠性;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中国照明灯具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