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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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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心区夜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246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天心区夜景亮化工程施工已经天发改[2014]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天心区夜景亮化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JQZB-CS-20140912

2.3、工程概况:项目拟对湘府路沿线(五凌路口至湘府路大桥)进行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1.两厢楼宇亮化建设或提质。2.中央及沿线两侧绿化带亮化提质。3.道路两厢路灯亮化装饰。财政资金部分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2.4、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投资,已落实;

2.5、招标范围:包括2014年天心区夜景亮化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12、工程付款方式:按天心区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付款方式按三年四三三方式付款。

2.13、部分主材要求:其中150瓦2.8米高中国结路灯挂饰,24瓦LED地埋灯,24瓦LED泛光灯等部分主材需经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买。

2.14、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单价和总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和总价,且符合天财发( 2012)53号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结算方式:按投标实际清单内容评审结算,且对于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变更项目在结算时按投标优惠率进行优惠。工程量变更按天心区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市政道路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亮化照明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

5.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必须同时获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5.5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6被授权委托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5.7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投标;

5.8参加投标单位应严律认真对待。严禁各种非法的转包,分包行为。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6.2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6.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简写为“2014年天心区夜景亮化工程施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1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4日9:00时整。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YL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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