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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照明灯具ZGZMDJ.COM开放平台总则(中)

发布时间:2014-08-06 浏览:179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中国照明灯具乱用关键词商品管理规则
名词定义:
中国照明灯具:指由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ZGZMDJ.com
商家: 符合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要求,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使用开放平台出售商品的企业;
商家平台: 商家在开放平台出售商品;
产品: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建立的产品库中存有的产品信息, 每件产品会有多个商家销售;
商品: 商家放入平台中的产品称之为商品;
买家: 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购物的中国照明灯具会员。                                                                                                                                    

一、定义
商户为使发布的商品引人注目,或使客户能更多的搜索到所发布的商品,而在商品名称中滥用品牌名称或和本商品无关的字眼,扰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判定其相关商品为乱用关键词商品。
二、细则
1.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并非用于介绍本商品的字眼(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标题为“MISSHA节能灯 LED节能产品热销中”等); 
2. 商家故意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正在热推的关键词,并且该关键词和内容商品无直接关联; 
3.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非该商品制造或生产公司使用的特定品牌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佛山照明出品*第二代*广东-佛山照明*LED灯”,实际商品品牌为“佛山照明”,不可在标题中使用其它品牌); 
4.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出现与其它商品和品牌相比较的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可媲美雷士的LED灯”等); 
5. 在标题中使用“最大”、“最高”、“最好”等最高级陈述(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中国照明灯具最低价】节能灯”等); 
6. 不允许任何商品在标题中添加对赠品、奖品的描述,否则属于乱用关键词。商家可以将相关促销内容添加到商品描述中。参加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活动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7. 如未取得专卖资格或者特约经销商资格,不得在商品信息中声称其为“中国照明灯具专卖”及“特约经销商”等暗示其与商标权人或者生产厂家之间存在授权或者合同关系的字眼; 
8. 如果商户或商家平台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参加中国照明灯具相关活动,中国照明灯具不允许商户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与特定资质或活动相关的词汇,例如:台湾馆,香港街,消费者保障计划、先行赔付、货到付款等。

第三方卖家工单管理规则
本规则适用卖家范围:入驻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的所有第三方卖家及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开放平台合作的商家(以下简称“卖家”)。
本规则制定目的:为督促卖家按时保质发货且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帮助卖家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以降低工单率,避免卖家发货迟延、发货少件错件、发票提供、售后服务迟延等类型的投诉,提升客户体验,特针对卖家工单管理制定如下规则。本规则为《卖家手册》与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规则生效日期:2014年07月01日。
第一条:名词解释
1、工单: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卖家后台系统涉及投诉内容的工单。
2、考核周期:每两个自然周为一个考核周期,本规则中亦称“当期”。
3、当期工单率:考核周期内卖家接到的同一用户名对应商家、平台商品的工单数占该商家平台当期有效订单数的比例(即当期工单率=商家平台当期工单数÷商家平台当期有效订单数),商家平台当期有效订单数指用户在考核周期内成功购买卖家该商家平台内所有商品(含在限时抢购频道进行销售的本商家平台内的商品)的订单数。成功购买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以系统显示订单提交成功且完成支付为准。
4、年度违规N期: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卖家当期工单率大于2%的期数,N对应违规的期数。
5、整改通知:作为一种督促改善措施,用以警示卖家关注工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单率,提高客户体验。整改通知的督促改善措施包括:卖家提供书面解决方案及参加培训。《整改通知书》将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运营人员以邮件形式向商家后台系统登记的邮箱发出。
6、书面解决方案:作为一项督促改善措施,指卖家在收到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整改通知书》后,应于 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提交针对投诉工单的书面整改方案。该方案应包含原因分析、规避及整改措施方案、解决时限等方面。
7、参与培训:作为一项督促改善措施,指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为促进商家提升管理,定期组织卖家参与有关售后服务、工单处理等方面的网络式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以《整改通知单》通知为准。
8、下架整改:作为一项惩罚性的违约承担方式,指在出现规则约定情形下,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将卖家的全部商品予以下架,要求卖家进行整改,卖家于3日内进行整改后可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申请上线销售,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销售的承担方式。
9、违约金:作为一项惩罚性的违约承担方式,指在出现本规则约定情形下,卖家应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支付违约金的承担方式。
10、终止合作:作为一项惩罚性的违约承担方式,指在出现本规则约定情形下,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终止与卖家的合作。
第二条:管理措施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根据自然年度及考核周期内卖家接到的工单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则,管理方式分为督促改善措施和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其中整改通知措施包括书面解决方案和参与培训,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包括下架整改、违约金、终止合作等,具体如下:
1、降低工单率管理方式

备注:
A违约金5000元的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是指卖家年度累计2期工单率大于2%时,应在工单率大于2%的第2期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B年度违规3期及以上时,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在每一期考核期满后适用上表中对应的督促改善措施和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
C培训未通过考核者需再次参与培训,再次考核未通过将不予批准其商品上架申请;下架整改期满商品已上架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要求其重新下架整改直至培训考核通过。
2、特定类型工单管理措施

备注:
A 违约金5000元/次的标准指每出现连续两期居相应类别投诉工单的TOP10,则为1次,卖家应按次承担相应类别投诉的违约金。
B同一事项同时违反本规则不同情形的,违约责任不重复适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依据违约责任较高的标准要求卖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措施执行
1、每一期考核期满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统计当期卖家投诉工单情况,如工单率超出本规则规定比例,则根据本规则向卖家发出《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卖家后台系统登记邮箱发送,一经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2、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依据本规则有权视卖家工单情况要求卖家进行改善或承担违约责任,如卖家行为同时违反本规则或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平台规则的,以本规则约定违约责任为准。

商家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商家的销售行为,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备货要求、发货要求、支付方式,如违反此规定,将受到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相关处罚。

一、售前服务
1.商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经营过程中,在以下时间必须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周一至周五9:00-20:00;
周六周日(法定假日)10:00-18:00;
2.商家在上述时间段:买家咨询后,商家必需进行及时、有效且耐心的回复,为买家解决有关商品咨询方面的所有问题。
3.商家不得对买家提出的咨询问题不回答或拖延回答时间。
4.商家不得对买家的咨询表现出不耐烦。
5.商家不得对咨询、购买的买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言语侮辱行为。
6.商家不得发布任何信息诱导或被买家诱导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
二、售中服务
1.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之前,核定电子仓库与实体仓库是否有货。
2.商家确定实体仓库有现货后方可告知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下订单。
3.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完成后,安排仓库备货。
三、备货要求
1.商家在接到买家在线订单后,须及时处理并安排仓库备货。
2.商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商家平台中发布的单项商品必须备有充分现货库存,至少不低于10件。
3.如买家经咨询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商家平台下单购买商家商品之后,商家出现缺货,不能在商家承诺时间给买家发货,商家将受到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相关处罚。
四、发货要求
1.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2.对于促销的商品,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3.对于商家促销的商品,不得以买家所在地偏远、邮费较高等为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4.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商家必须向买家做出相应的公示。
5.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必须按照订单中所购商品完成发货,不得发任何与订单商品无关的虚假物品来冒充。
五、支付方式
1.商家必须接受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许可的支付方式作为唯一支付方式,不能诱导买家或者被买家诱导,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不能使用非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先款后货:
买家先付款, 商家再发货。具体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买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在未收到货之前付清货款。
中国照明灯具商品发布管理规则
名词定义:
中国照明灯具:指由郑州志辉昌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ZGZMDJ.com;
开放平台:指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为:WWW.ZGZMDJ.COM,是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商家:符合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要求,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使用开放平台出售商品的企业;
商家平台:商家在开放平台开设的网上出售商品平台;
产品: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建立的产品库中存有的产品信息, 每件产品会有多个商家销售;

商品:商家放入开放平台中的产品称之为商品;
买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购物的中国照明灯具会员;
所有商家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发布商品,但是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商品信息。商家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来发布商品信息,若由于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商家来完全承担,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无关。一旦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商品信息,有权立即删除,并保留对商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作的权利。
一、商品发布要素说明
商品标题
在商品标题中可以简单明确地说明商品属性,并使用描述性的文字,但不允许滥用品牌名称及与本商品无关的字眼。
商品图片
清晰美观的图片对促进交易起着重要作用,商品都需要添加图片展示。
商品描述
商品描述是向买家展示商品的各项特征和属性,详实的商品描述对于能否成功出售商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品描述应对商品外观、颜色、尺寸、成份、含量、质量、包装、保修、保质期、产地、功能、用途等商品属性进行说明,这将有助于买家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任何为吸引买家而使用的夸大描述、不实描述、以及指向其他网站商品说明链接取代描述都是无效的。
商品价格
市场价格是指商品在线下市场的售卖参考价格;会员价格是指商品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实际售卖价格。商家需正确合理设置商品的相应价格,不得夸大扭曲,违背市场规律和所属行业标准。
二、相关规则: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禁止不符合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相关规定的商品信息发布。
商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发布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商家必须按照商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签订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发布商品。
完全相同的以及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产品,只允许发布一次。
商家不得发布商品描述不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商品信息的商品。
商家不得发布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商家不得发布商品标题、图片、描述等信息缺乏或内容存在矛盾的信息。
未经授权,商家商品信息不得带有其他品牌LOGO。
商家发布商品图片如获品牌所有人许可,允许带有产品品牌LOGO或品牌名称/标志,除此之外商品图片中不得带有其他任何标志。
商家不得发布假货、翻新货、水货信息。
商家不得发布旧货、二手商品信息。
商家展示商品图片必须是原始实物图片,不得使用非原始实物图片。
商家必须对商品准备商品图片和商品描述。
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选择的属性或类目不允许不一致。
商家不得发布批发、招商、代理、广告、海报等形式的广告商品信息
商家不得发布诱导买家去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信息。

商家不得在商品图片、商品描述、商品标题等信息中带有实体商家平台信息。
商家不得将商品放置在与该商品属性不一致的类目中。

中国照明灯具开放平台商品管理规则
重复铺货商品管理规则
名词定义: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指由郑州晶荣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ZGZMDJ.com
开放平台:指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为:www.ZGZMDJ.com,是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商家: 符合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要求,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签订相关协议,使用开放平台出售商品的企业;
商家平台: 商家在开放平台开设的网上商家平台;
产品: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建立的产品库中存有的产品信息,每件产品会有多个商家销售;
商品: 商家放入自己商家平台中的产品称之为商品;
买家: 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购物的中国照明灯具会员;
一、重复铺货商品定义
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允许发布一次。违反以上规则,即可判定为重复发布,并将受到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相关处罚。
对于不同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标题、描述、图片等方面体现商品的不同,否则将被判定为重复铺货。
二、相关规则
1. 同款商品不允许不同颜色分别发布。
2. 同款商品不允许以不同尺码规格分别发布。
3. 同款商品不允许附带不同的附赠品或附带品分别发布。
4. 同款商品不允许通过更改价格、数量、组合方式及其它发布形式进行多次发布。
5. 商家不得发布商品描述不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商品信息的商品。
“商品描述”管理规则
1. “商品描述 ”应对物品外观、成份、含量、质量、用途、成新率、包装、保修、售后服务、产地、厂商名称等销售时必备的商品要素进行说明。
2. 如“商品描述”中未对上述事项部分或全部进行明确说明,则应以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厂商标准为准,或视为双方对此无争议;
3. 如商品存在瑕疵,应在“商品描述”进行完整瑕疵描述,没有进行瑕疵描述的商品视为无瑕疵商品;
4. 如双方通过其他方式就“商品描述”的修改达成一致的,应以双方修改后的描述为准,异议方必须提供“足够且确切”的证据来证明;
5. 类似“详细描述见http://vvvvvv”的说明是无效说明,并不能以指向其他网站商品说明取代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商品描述”;

6. 买家收到之物品虽与“商品描述”不一致,但是双方事后协商一致无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7. 对于物品外观、成份、含量、质量、包装、保修、成新率、售后服务、产地、厂商名称等说明,应以成交日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网上所发布的“商品描述”为准。

“放错类目/属性”商品管理规则
一、定义
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选择的属性或类目不一致,或将商品错误放置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推荐的各类目下,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平台判定为放错类目商品。
二、细则
1.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放置的类目不一致。
2.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设置的属性不一致。
3.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首页推荐各类目下出现的和该类目无关的商品。
商品价格、邮费不符
一、定义
发布商品的定价或者邮费不符合市场规律或所属行业标准,滥用网络搜索方式实现其发布的商品排名靠前,影响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正常运营秩序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判定其相关商品为价格邮费不符商品。
二、细则
1. 商品的价格或邮费,违背市场规律和所属行业标准的(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节能灯”,商品价格1元,快递100元);
2. 商品的价格和描述价格严重不符的(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商品价格为1元,但是却在商品描述中标注产品其它价格的);
3. 以过高或过低的价格发布赠品或者商家平台积分兑换的商品(赠品和商家平台积分兑换的商品,建议不要单独发布,直接在其它出售的商品中说明即可,如单独发布,则请以该商品的实际价格发布);
4. 节能灯/LED灯/吊灯/灯配件的类目商品管理规则:超大超小规格类商品不允许发布,例如电子粉按1克卖,灯炮按1000个卖,石英砂按1公斤卖,为价格、邮费不符;
中国照明灯具搜索排序规则
中国照明灯具搜索介绍
随着中国照明灯具商品数量的增长,中国照明灯具搜索怎样排序?如何做可以让商品得到更多曝光机会是各个商家特别关心的事情。与其他电商搜索类似,中国照明灯具搜索排序就是将匹配关键词的商品按照对用户需求满足程度依次展示,目的是帮助用户快速方便地找到所需商品。此外,用户还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对商品进行精确筛选。
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中国照明灯具搜索排序。

排序算法
当用户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的时候,系统会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词去和系统中的商品做匹配,并根据商品匹配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对商品进行排序最后将结果展示给用户。
中国照明灯具搜索排序考虑的因素如下:
1.1文本相关性
文本相关性即商品的文本描述信息(如商品标题,内容等)和搜索关键词的是否相关或匹配。 文本相关性中商品标题和关键词的相关度最为重要。
商品标题录入注意事项:
卖家为了提高自己商品的搜索曝光率,在商品名称中堆砌和自身商品完全无关的关键词,致使商品标题不规范,不仅会影响该商品的文本相关性得分,还会降低用户体验。录入标题需要考虑以下原则:1. 用户搜索商品时常用搜索词;2. 尽量简洁明了;3.名称中不得有错别字。被发现存在文本作弊的商品在搜索系统中将被过滤或做降权处理。
 
1.2 类目
中国照明灯具搜索因子中,商品的所在类目(商品的分类)是否合理将影响到商品的排序结果。在中国照明灯具,所有商品须放置在具体的分类下,例如球泡放在“光源、白炽灯”分类下,而花灯则放在“灯具灯饰”分类下。在放置商品类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防放置在不恰当的类目中,对商品排序造成负面影响。
 
1.3 商品质量
商品质量不仅影响商品的销量,还影响用户对该商品所属商家平台的信任度和认可度。影响商品质量的因素如下:
a.  商品销量
即近期商品销量,其中不同时间的销量进行加权计算;虚假交易销量不计算在内(虚假销量查出后会被处罚)。
b.  销售额
为防止低质量商品占用重要展示位置,影响用户体验,销售额作为其中一个因素参与商品质量分计算。
c.  图片质量
图片是电商网站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建立商品和用户联系的第一媒介。影响图片质量的因素有:图片尺寸,图片像素,是否精美吸引人,图片和商品描述是否一致等等。建议大家在图片处理上考虑用户习惯以及展示图片大小,避免图片变形或者各种文字信息影响用户体验。 参见《页面商品信息管理规范》
d.  用户评论
用户评论反映用户对商品的满意程度;商品质量和好评率成正比。
e.  商品属性
商品属性是用户了解商品的重要渠道,商品属性信息和商品不匹配会降低用户体验,商品属性信息和商品的一致性是影响商品排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增大商品展示机会,采销或者商家在录入同一商品属性时有时会录入多个属性;例如节能灯的属性选择“光源”也选择“室内或室外照明”,此类商品一旦发现将按作弊商品进行排序降权处理。
除上述因素外,用户关注度等也是影响商品质量的因素。

1.4 用户搜索反馈
用户搜索查询词后点击或购买商品的行为在用户搜索反馈系统中计为该查询词与该商品的一次点击或购买数据。用户搜索反馈数据反应了用户对搜索结果的满意度,同时反应了对商品的满意度。
反馈数据包括:某查询词结果中商品的点击量和下单量,用户通过搜索进入商品单品页的平均时间,商品的搜索点击转化率。对于部分商家恶意刷搜索点击和下单的商品,系统将其视为作弊商品,在排序中进行降权处罚。同时反馈数据也会剔除这些作弊数据。

1.5 商家平台服务质量
伴随中国照明灯具的发展,商家的服务质量对中国照明灯具整体的体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照明灯具搜索希望将有着优质服务质量商家平台的商品更多的展示给用户,商家商家平台质量评分的状况将影响该商家商家平台中的商品在中国照明灯具搜索的排序结果。

1.6 作弊
作弊指通过非正常手段快速提升商品在搜索结果的排序。作弊行为会严重影响用户的搜索体验,对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商品或者卖家是不公平的。为减少作弊行为对搜索的不良影响,被判定为作弊的商品将根据其作弊程度进行降权或者屏蔽处理。目前中国照明灯具搜索作弊的主要方式有:商品标题关键词堆砌、虚假交易、重复铺货、错放类目等。具体的评判规则见附录一。作弊、商品质量分、商家平台服务质量分和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相互影响。商家的商品如果存在搜索作弊情况,该商家会根据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被扣除相应的积分;卖家积分过低会影响该商家的商品质量分、商家平台服务质量分,从而影响该卖家商品搜索排序情况。《“中国照明灯具ZGZMDJ.COM”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已由相关部门颁布,其中第二节一般违规说明中第3条和第6条详细描述了对作弊的具体处罚措施。
注:中国照明灯具保留修改搜索规则的权利。

附录1:中国照明灯具搜索作弊行为评判标准

一、虚假交易
定义: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1. 自己注册买家账户进行购买;
2. 朋友间不正常的相互购买(建议走线下交易);
3. 公司内部人员不正常的相互购买(建议走线下交易);
4. 公司分销商购买(建议走线下交易或分销平台);
5. 通过与他人协商,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
6. 通过第三方炒作平台提高商品销量;
7. 恶意使用不真实的物流单号;
8. 通过虚假发货或不发货来进行虚假交易,提高商品销量; 
9. 通过搭配套餐方式或大幅度改价从而炒作销量的行为;
10.  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来提高商品销量。
处理:系统识别后对涉嫌虚假交易的订单不计入搜索排序并同时通知卖家。

申诉:卖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15天内通过发邮件进行申诉提交违规申诉申请,中国照明灯具质控部门在3-5个工作日对申诉给出处理结果。

二、错放类目和属性
定义:属性错放是指发布商品时填写的品牌、材质、规格等商品属性与商品标题或商品描述不符;类目错放是指商品放置的类目与中国照明灯具要求放置的类目不一致。
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1.  将金辉品牌的灯发布到瑞昱品牌下;
2.将节能灯错放到“设备配件市场”类目。
处理:系统识别商品错放类目和属性后,自动降低商品质量分,在搜索结果中靠后展现。待卖家将类目或属性调整正确后,恢复排序。

三、更换商品
定义:修改原有的商品的标题、价格、图片、详情、材质等变成另外一种商品继续出售。
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1. 将A商品明显更换于B商品,例如将节能灯11w更换为节能灯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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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原来以套装或者组合来卖,现在单个卖
3. 商品原来单个卖,现在以组合或套装来卖。
处理:系统识别商品更换行为后,自动降低商品质量得分,永久在搜索结果中靠后展现。
四、标题乱填关键字
定义: 商户为使发布的商品引人注目,或使客户能更多的搜索到所发布的商品,而在商品名称中滥用品牌名称或和本商品无关的字眼,扰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判定其相关商品为乱用关键词商品。
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1. 标题中出现(堆砌)与商品无关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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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题中出现对多个商品的描述,例如标题是“佛山节能灯/节能LED灯/花灯”;
3. 活动不匹配,例如商品没有参加限时抢购,在标题写参加限时抢购活动;
4. 商家故意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或广告语中使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正在热推的关键词,并且该关键词和内容与商品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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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系统识别商品有标题乱填关键字的现象后,自动降低商品质量得分,在搜索结果中靠后展现。待卖家将标题调整正确后,恢复排序。

五、重复铺货
定义: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允许发布一次。违反以上规则,即判定为重复发布。
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1. 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以多个发布,属于重复铺货;
2. 同款商品以附带不同的附赠品或附带品以不同分别发布,属于重复铺货。
处理:系统识别商品重复铺货后,选取销量最好的商品正常排序,其他商品进行屏蔽。
随着中国照明灯具的迅速发展,对卖家和中国照明灯具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商品信息是平台发展的根本。让我们一起努力,净化和完善我们共有的家园,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规则
1、双方合作终止后,自终止合作之日起,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将关闭第三方卖家账户,并对第三方卖家商品全部下架, “中国照明灯具平台”前端网站不再显示任何第三方卖家商品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保留第三方卖家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没有为第三方卖家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第三方卖家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第三方卖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终止合作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第三方卖家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4、双方合作终止,并不免除第三方卖家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如在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因第三方卖家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第三方卖家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QQ使用规则
1、本规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的第三方卖家;第三方卖家是指依据相关协议入驻中国照明灯具,在中国照明灯具(www.ZGZMDJ.com)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中国照明灯具QQ是指第三方卖家在中国照明灯具平台与客户在线沟通的即时通讯工具。
2、第三方卖家应当配备专业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处理来自中国照明灯具客户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咨询、配送、售后、投诉等内容;第三方卖家还应当保证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周日,早上九点整至晚上六点整处于QQ在线状态,并且响应客户的时间应保持在3分钟之内。
3、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不得将中国照明灯具QQ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不得将中国照明灯具QQ用于任何为中国照明灯具客户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方卖家与中国照明灯具合同的约定以及中国照明灯具平台对第三方卖家的管理规定。
2)不得诋毁中国照明灯具品牌形象或者中国照明灯具平台上其它任何第三方卖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3) 不得泄露中国照明灯具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卖家与中国照明灯具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中国照明灯具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数据。
4)不得将中国照明灯具客户推荐给中国照明灯具以外的网络商家平台、实体商店以及其它的销售平台。
5)不得向中国照明灯具客户透露中国照明灯具以外的网络商家平台、实体商店以及其它销售平台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6)与中国照明灯具客户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和威胁、恐吓暴力性的字句;不得诽谤、骚扰、跟踪、威胁、诋毁、谩骂客户以及使用任何引起客户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7) 不得向中国照明灯具客户做出任何不实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属性、发票以及配送、返修、退货等服务环节,不得欺诈、误导客户,不得制作虚假身份误导客户。
8)不得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它资料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或商标权,除非第三方卖家拥有此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
9)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中国照明灯具QQ或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方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中国照明灯具QQ服务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或网络;不得利用中国照明灯具QQ进行传销、发送垃圾信息或任何重复的未经客户许可的广告信息。
4、根据中国照明灯具客户为先的理念,原则上禁止将中国照明灯具客户加入黑名单,除非出现以下情形时,第三方卖家可按照以下规则将客户相应用户名屏蔽添加黑名单:
1)长期屏蔽黑名单:客户在正常商品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咨询、配送、售后、投诉等内容)之外,出现反动、色情、威胁、恐吓等不合法的语言,第三方卖家经一次善意提示后仍不停止的,可以直接将此客户用户名屏蔽添加至黑名单,并邮件发送相关证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截图,文字)至zgzmdj@163.com备案;
2)短期屏蔽黑名单:客户在正常商品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咨询、配送、售后、投诉等内容)之内,出现对第三方卖家(客服、商家平台等)进行与购物咨询无关的无端骚扰、辱骂、诋毁等不道德的语言,第三方卖家经善意提示后仍不停止,且会话大于5次(不含本数,一次以系统产生一条聊天记录为准) ,可以将此客户用户名添加为黑名单,并邮件发送相关证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截图、文字)及预计屏蔽时间发送至zgzmdj@163.com备案。屏蔽时长由第三方卖家根据客户用语情况确定,以备案日期为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3)客户如对第三方卖家屏蔽无法沟通投诉,则中国照明灯具将依据第三方卖家提供报备信息及客户提供异议凭证予以判断,如双方提供会话信息不一致的,以中国照明灯具QQ记录为准。如客户投诉合理,屏蔽客户对客户体验或对中国照明灯具品牌商誉(如工商投诉、媒体曝光等)有影响,则第三方卖家应于中国照明灯具通知时起2个小时内将客户用户名移出黑名单,恢复客户沟通权限。

5、第三方卖家应对发生在其中国照明灯具QQ帐户中的所有活动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其帐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第三方卖家的QQ帐户而使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均将由第三方卖家自行承担,如果中国照明灯具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第三方卖家同意赔偿中国照明灯具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6、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给中国照明灯具、客户以及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卖家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如发现第三方卖家违反本规定,或有客户对该第三方卖家发起投诉且查证属实的,中国照明灯具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终止该第三方卖家继续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除此之外,中国照明灯具还有权要求第三方卖家根据本规定第7条向中国照明灯具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2条,中国照明灯具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要求第三方卖家承担2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2)违反本规定第3条,中国照明灯具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要求第三方卖家承担5000元/次以上违约金或按平台服务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二者取高者) 。
3)违反本规定第4条,中国照明灯具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要求第三方卖家以每违反约定屏蔽一个客户用户名或延迟恢复客户用户名沟通权限承担500元以上的违约金。
8、中国照明灯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订本规定的内容,并将按照与第三方卖家的协议约定进行通知,本规定作为中国照明灯具第三方卖家管理规则中的一部分,也同时是中国照明灯具与第三方卖家签署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经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的第三方卖家,应根据本规定进行调整,保证其使用中国照明灯具QQ的行为符合本规定。

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

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卖家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
1、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国照明灯具在线自主售后系统的第三方卖家;第三方卖家是指依据相关协议入驻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并在中国照明灯具商城(www.ZGZMDJ.com)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第三方卖家应当配备专业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中国照明灯具自主售后系统处理来自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退货、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内容;
3、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保修承诺及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售后服务政策为来自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第三方卖家自己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客户,则应按更有利于客户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4. 第三方卖家应当保证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每周日,早上九点整至晚上六点整处于自主售后系统在线的状态,并且应满足以下响应时限:
1)从客户在线提交售后服务申请,到在系统中给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应在12小时之内完成;
2)如需卖家上门取回客户退换的货物,则卖家应于系统处理客户提交的售后服务申请后的 2 日内上门取回;
3)为客户提供换货、退款等售后服务的,卖家应于收到/上门取回客户退回的货物后12小时内明确为客户提供的售后服务。
4)为客户提供换货、直赔商品、不符合退换货要求返还商品的售后服务,卖家应自在自主售后系统中作出相应处理操作后的18小时内发货。
5)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的,需卖家上门维修的,卖家应于系统处理客户提交的售后服务申请后的7日完成;卖家需收到货物后再提供维修服务的,卖家应于收到客户退回的货物后30日内完成维修服务。
6)由于卖家原因或商品质量等原因,卖家与客户达成赔偿或补偿方案的,卖家应承担赔偿/补偿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卖家与客户达成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先行垫付的,卖家应自中国照明灯具商城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支付相应款项,逾期未支付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自应结算的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5. 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在回复客户售后服务问题时要做到以下要求: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方卖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合同的约定以及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平台对第三方卖家的管理规定。
2)不得诋毁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品牌形象或者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平台上其它任何第三方卖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3)不得泄露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卖家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数据、操作流程等。
4)不得将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推荐给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以外的网络商家平台、实体商店以及其它的销售平台。不得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透露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以外的网络商家平台、实体商店以及其它销售平台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5)在为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时,不得体现任何与售后服务无关的内容。
6)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和暴力的字句;不得诽谤、骚扰、跟踪、威胁、诋毁、谩骂客户以及使用任何引起客户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7)不得向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客户做出任何不实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属性、发票以及配送、返修、退货等服务环节,不得欺诈、误导客户,不得制作虚假身份误导客户。
6、第三方卖家应对发生在自主售后服务系统中的所有行为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系统的帐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第三方卖家的自主售后服务系统而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将由第三方卖家自行承担,如果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第三方卖家同意赔偿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7、对于因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未能按照本规则第4条规定的时限性和规范性要求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要求卖家承担以下责任:
1)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关闭卖家自主售后系统,并要求卖家按照不低于2000元/单承担违约责任。
2)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接到客户投诉的,则将以电话、邮件、投诉工单形式向第三方卖家发送通知,卖家应按照本规则第8条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如因此给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及客户带来损失的,卖家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以先行赔付的方式为客户解决相应问题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向卖家追偿。

8、卖家收到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发出的投诉处理通知(包括电话、邮件、投诉工单)后2日内应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如仍未按本条时限解决或无法为客户解决的处理方式:
1)客户投诉卖家仍未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按照本条第3)项处理方式为客户办理退货,并有权要求卖家自应提供售后服务次日起按照人民币100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卖家将退货商品从仓库取回或已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处理日止;
2)客户投诉与卖家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则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视客户要求情况予以判断明确解决方案,卖家应按照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的解决意见按照本条规定时限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否则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按照本条第3)项处理方式为客户办理退货,并有权要求卖家自应提供售后服务次日起按照人民币100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卖家将退货商品从仓库取回或已由中国照明灯具商城处理日止;
3)卖家仍未按照本条规定时限或方式为客户办理售后服务的,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为客户直接办理退货,并将退货商品运回仓库,因此发生的运费、客户要求的损失赔偿均由卖家承担。
4)仓库退货商品滞留本条第3)项退货商品的处理方式:
A普通类商品:卖家应于中国照明灯具商城通知领取仓库退货商品后的15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取,如未领取的,视为卖家放弃商品的所有权,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自行处理。
9、中国照明灯具商城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订本规则的内容,并将按照与第三方卖家的协议约定进行通知,本规则作为中国照明灯具商城第三方卖家管理规则中的一部分,也同时是中国照明灯具商城与第三方卖家签署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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